加密貨幣的未來取決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區塊鏈創新者 Ripple Labs Inc. 提起的一項特殊訴訟。
該訴訟於 2020 年 12 月 22 日提起,稱 Ripple 透過非法手段籌集了超過 13 億美元。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投訴也要求 Ripple 聯合創始人 Christian Larsen 和 Ripple 現任執行長 Bradley Garlinghouse 承擔責任,並表示他們在過程中獲得了重大利益。
如果 SEC 勝訴,XRP(Ripple 區塊鏈的原生加密貨幣)將在美國被視為證券而不是貨幣。反過來,這可能會開創一個法律先例,否則類似的加密貨幣將被歸類為證券。因此,針對 Ripple 的案件對於加密貨幣領域的所有利益相關者來說都很重要,包括世界各地的投資者、區塊鏈創新者和立法者。
Ripple Labs Inc 為何被起訴?
2013 年至 2020 年間,Ripple Labs 出售 XRP 代幣籌集了價值 13 億美元的資金。當 SEC 於 2020 年底對 Ripple Labs 提出投訴時,沒有跡象表明 SEC 正在監控 Ripple。當時,Ripple 已經在 200 多家交易所進行交易。
然而,SEC 認為 Larsen 和 Garlinghouse 非法籌集資金,因為 XRP 不是註冊證券,而是向世界各地的投資者提供。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還聲稱,Ripple Labs 使用市場服務進行非現金交易,並以 XRP 進行支付,以推動代幣銷售。
「根據起訴書,除了建構和促進用於為公司營運提供資金的 XRP 銷售之外,Larsen 和 Garlinghouse 同樣進行了總計約 6 億美元的未登記個人銷售 XRP。起訴書稱,被告未能登記他們的要約和銷售
瑞波幣如何回應?
SEC 已經 39 天沒有收到 Ripple Labs 的回應。然而,這家區塊鏈公司很快就轉向推特澄清公司立場,淨化公司形象並維護投資者信心。加林豪斯宣稱,SEC 的戰鬥不僅僅是針對 Ripple,而是針對整個區塊鏈產業。
他接著反駁說,Ripple 是經過精心挑選進行直接審查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不應該能夠挑选和選擇創新的樣子(特別是當他們的決定直接使中國受益時)」。
加林豪斯還撰寫了一篇博客,該博客與 Twitter 回應同一天發布。他解釋了 Ripple Labs 如何與 SEC 合作以避免監管違規。他甚至向 Ripple Labs 員工解釋說,XRP 不是投資工具,代幣持有者完全不受公司利潤的任何權利的影響。如果他們想成為股東,他們必須購買公司的股票,而不是 XRP 代幣。
「這為任何從事數位資產業務的公司樹立了一個可怕的全行業先例。有了這一指控,再加上 SEC 只對 ETH 和 BTC 授予「良好管理批准印章」(直接使中國受益),他們正在為美國公司創造不公平的優勢 – 並使 BTC 和 ETH 受益匪淺。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美國監管機構 SEC 竟然在這個行業的企業中挑選並讓美國監管機構中的重要企業。美國,」該部落格說。
更重要的是,加林豪斯自信地表示,“我們不僅站在法律的正確一邊,而且也將站在歷史的正確一邊。” Ripple執行長也提到,當時美國投資者僅佔Ripple市值的5%,這意味著他們對市場和監管機構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
Ripple Labs官方法律回應:
在社交網路上發生言語衝突以及以部落格文章和推文形式進行多次澄清之後,Ripple 在一份長達 93 頁的文件中正式做出回應,其中引用了四個計數器,如下引述:
1.“SEC 在國內和全球範圍內都步調不一致”,因為沒有任何監管機構提到 XRP 等虛擬貨幣必須作為投訴的安全優先事項進行註冊,因此本身未能提供法律明確性。
2.“SEC 在國內和全球範圍內都步調不一致”,因為沒有任何監管機構提到 XRP 等虛擬貨幣必須作為投訴的安全優先事項進行註冊,因此本身未能提供法律明確性。
3.“SEC正在挑選贏家和輸家”,因為SEC本身已聲明比特幣和以太幣的銷售“不是證券交易”,這意味著XRP不能受到歧視。
4.“SEC 歪曲了事實”,因為它斷章取義地解釋和陳述了陳述。加林豪斯本人寫道,他將在適當的時候證明 SEC 的指控是錯誤的。
Ripple 與 SEC:意見與最終裁決
這起備受關注的案件的最終判決尚未公佈。然而,這項決定至關重要,因為它將揭示美國監管機構如何看待創新和區塊鏈技術。
如果該決定有利於 SEC,將會麻木所有加密貨幣主角的感情,並引發對加密系統技術開發興趣的減弱。
但是,如果法院支持 Ripple Labs,則可能適用不太嚴格的法規。此外,技術創新和區塊鏈開發將繼續自由發展。這也可能意味著其他國家受到啟發並採取主動進一步開發基礎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