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 以太坊、比特幣、卡爾達諾…這些聽上去熟悉的名字(或不熟悉的名字)最近成為網絡討論的焦點,原因很簡單:NFT 給學生、律師和法學院學生帶來了真正的法律問題。
這些問題被提出並被考慮是正確的,因為法律在這個問題上仍然相對模糊。為了啟發您,Coinaute 為您解答。
本文針對的是初學者、好奇者,甚至是有經驗的人!
警告:提及許多法律用語!我們保證,我們會盡力簡化!
免責聲明:Coinaute 不聲稱支持或反對任何事情,除非該事情涉及違反《刑法》。 Coinaute 網站上的文章是為了教育和娛樂目的而撰寫的。我們並不自稱是法學家或律師。
NFT =版權?
快速回顧 NFT 是什麼:一種指向儲存在區塊鏈上的數位或實體財產(或兩者)的代幣。一個允許您以超安全的方式傳輸和接收資訊的保險箱。
NFT 也與創意作品有關。 (音訊、藝術、攝影或視訊等)。從根本上來說,它不能被一個人「購買」並擁有。
作為一種可替代代幣,它基本上就像你在賽跑並大喊“第一名!”到達終點線時。
那麼,我們真的可以談著作權法嗎?
法律之謎
雖然基努·裡維斯已經表示“NFT 很容易複製”,但一些著名公司,如dcs>漫威和 DC Comics,拒絕根據他們的超級英雄製作獨立的 NFT。
就像俄羅斯人宣稱太空屬於他們一樣,NFT 及其歸屬權大多是無形的東西。我們可能永遠無法保證我們所購買的物品只有我們自己擁有。
就藝術家而言,他擁有並將永遠擁有他的作品,除非他另有決定。對於可能被揭露被盜的內容,OPENSEA 等網站正計劃實施一個系統來刪除被認為是被盜的 NFT。
但我們如何證明第三方指控或我們的 NFT 藝術品的真實性?
這正是21世紀律師的司法之謎。
法院已經將 NFT 的存在視為作品作者真實性的證明,但是,就像任何盜竊一樣,提供確鑿的證據就足以結束討論。
作者 = 檔案的正式所有者,除非另有證明。
買方 = 無形資產以及或多或少真實物質的佔有權。
引用《刑法》:
「知識產權法典第 122-4 條規定,未經作者或其權利繼承人或受讓人同意,任何對作品全部或部分進行展示或複製的行為均屬違法。該規定同樣適用於任何藝術或工藝的翻譯、改編或改造、編排或複製。」」
如果作品的展示權涉及廣告(《智慧財產權法》第 L 122-2 條)」
事實上,問題在於網路及其細微差別。
讓我們來談談生育權
提醒一下,d